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保安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保安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保安、建我保安、知我保安、助我保安”的主旋律,展示保安良好形象,提高保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外宣传,报道保安镇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进展情况,对外推介保安镇丰富的自然文化资源,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为提高我镇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对内将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文化活动、融入干部职工素质培训活动、融入部门工作和特色活动、融入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中来,在全镇范围内创造良好的人文氛围,以提高全镇的人文意识和理念.
二、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强镇通讯员与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调动其宣传保安的积极性,增强镇电视台、各单位广播、厨窗等阵地功能,发挥其宣传保安主力军作用.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把那些热爱新闻事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熟悉当地情况,掌握必要的电脑操作技能,能胜任通讯报道工作的同志及时充实到我镇通讯员队伍中来.各单位至少要确定1人作为专(兼)职通讯员定期报送信息,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问题无负面影响.各部门各单位每月不少于2篇,各村(社区)每月不少于1篇,交镇党政办组织筛选,并保证每周有两篇以上上报市级以上媒体刊登.镇党政办负责每月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要说明原因,连续几个月为空白的单位,负责人将被通报批评,年终不得评优.
三、明确宣传报道奖惩
为切实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好信息材料的搜集、采编、上报工作的积极性,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中新网、《湖北日报》、《政策》、《党员生活》、《楚天都市报》、党员生活网、湖北电视台、湖北省政府网、《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电视台、黄石政府网、《今日大冶》、《大冶简讯》、《大冶三农》、大冶电视台、大冶政府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保安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论文的,实行分级分类奖励(与保安经济社会发展无关的新闻不属奖励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1、对在《大冶简讯》、《大冶三农》、《政务动态》、《大冶信息》、《大冶发展研究》、《大冶组工通讯》、大冶电视台、大冶政府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以报刊原件或采用通知单等有效凭据为依据,《大冶简讯》、《大冶三农》普通稿奖励50元(《政务动态》、《大冶信息》等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奖励80元,头版头条稿奖励120元;《大冶发展研究》、《大冶组工通讯》新闻稿件一般奖励150元;大冶电视台、大冶政府网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 2、对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黄石改革与发展》、《黄石组工通讯》、黄石电视台、黄石政府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以报刊原件或采用通知单等有效凭据为依据,《黄石日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普通稿奖励60元,头版稿奖励120元,头版头条稿奖励300元;《黄石改革与发展》、《黄石组工通讯》新闻稿件一般奖励200元;黄石电视台、黄石政府网等网页新闻稿件每篇奖励60元.
3、对在《湖北日报》、《政策》、《党员生活》、《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党员生活网、湖北省政府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以报刊原件或采用通知单等有效凭据为依据,《湖北日报》普通稿奖励500元,头版稿奖励1000元,头版头条稿奖励2000元;楚天都市报》等其他省级报刊同比《黄石日报》计奖;《政策》、《党员生活》新闻稿件一般奖励1000元,特殊稿件按稿件分量由党委研究决定奖励标准;湖北电视台、湖北省政府网、党员生活网等省级网页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4、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每日电讯》、《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中新网或国家级杂志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以报刊原件或采用通知单等有效凭据为依据,《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每日电讯》、《农民日报》普通稿奖励2000元,头版稿奖励3000元,头版头条稿奖励5000元;国家级杂志稿件一般奖励3000元;中央电视台、新华网 、中新网等国家级网页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
5、所有稿件发表前必须交由党政办审核(e-mail:baoan213@126.com),未经党政办登记审核的稿件不予奖励.稿件(文章)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汇款单,次年元月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办理奖励兑现手续;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只按一人给予奖励;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不重复计奖.稿件(文章)不足500字和图片新闻按以上标准的减半奖励.
四、严明宣传工作责任.为确保外宣工作不折不扣,善始善终完成任务.镇领导班子各成员要把握新闻宣传报道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的原则.加强各自分管工作的宣传报道,督促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把“宣传出生产力”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明确职责任务,多层次、多形式、多方面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形成外宣合力,全面展示保安新形象.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做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在突发事件和危机时刻,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迅速与镇党委宣传办联系并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因处置不力,被新闻媒体报道,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加强宣传工作领导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报道我镇新进展、新情况、新成就,扩大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特成立镇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督导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成立镇新闻信息宣传中心报道组,负责撰稿、报送信息、统计考核各单位和个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一)镇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柯青松
副组长:王 华 许加兵 李灿华 陈世湖 贺丽萍 袁启发 尹立强(常务) 卢洪权
成 员:刘福松 陈新华 王更胜 龙啸胜 张国鹤
饶政洪 柯光明 柯志军 皮育红 余树忠
胡树全 黄朝坤 柯建奎 胡庆华 黄锐敏 鲁晓丹 罗厚加 张友军 陈首权 雷 陈 程时伟
(二)镇新闻信息宣传中心报道组组成成员:
组 长:尹立强
成 员:雷 陈 余学兵 朱春华 尹卫军 卫 刚
王先栋 张祥胜 张 昭 王沁兰
各单位通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树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加强企业宣传报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对外宣传力度,展示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外宣传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外宣传,报道企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进展情况,对外推介企业丰富的自然文化资源,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
二、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挖掘热爱新闻事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熟悉当地情况、掌握必要的电脑操作技能的人才,充实到通讯员队伍中来,以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效果。
三、实行分级分类奖励
凡在相关媒体发表有关企业的新闻作品、论文等,将实行分级分类奖励,以鼓励和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企业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水平。
四、发挥新媒体作用
要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报道覆盖面,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支持。
五、加强宣传报道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管理,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宣传报道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宣传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宣传报道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企业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带动经济社会共同进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