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历史与争端(上)
钓鱼岛群岛(以下简称钓鱼岛),日本称尖阁列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中国大陆土地及台湾岛向海内的自然延伸.钓鱼岛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总面积6.3平方公里,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的争端经过一个世纪的演变,从无到有,愈演愈烈,已经成为长期困扰中日关系的敏感问题之一.
《马关条约》:
日本对钓鱼岛的窃取 论文联盟http://
根据中国史籍记载,早在1372年,中国人杨载就发现并登上了钓鱼岛.到了1403年,其被正式命名为“钓鱼屿”,这在明朝的《顺风相送》一书中有详细记载.1582年,钓鱼岛被正式归入中国版图,隶属于福建省.清朝年间,钓鱼岛被划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而并非“无主地”.1879年,日本出兵侵占了清朝属国琉球,并将其改名为“冲绳县”.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仅向日本提出了“强烈抗议”,而并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措施,但此时的钓鱼岛仍归大清国的台湾管辖.1893年,慈禧太后还把钓鱼岛赏赐给清廷内务官盛宣怀,供其采药之用.除此之外,明清多幅疆海图,诸如郑若曾绘的《万里海防图》、徐葆光绘的《琉球国图》等都标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日本发现钓鱼岛则要比中国晚512年.1884年,日本的古贺辰四郎发现并登上了该岛.作为第一个登上钓鱼岛的日本人,古贺辰四郎提出了开拓钓鱼岛的请愿,但却遭到了当时冲绳县知事的拒绝.虽然后来冲绳县知事于1885年后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但日本政府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因战败而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了日本,这中间包括了钓鱼岛.此后,日本将钓鱼岛列入其领土范围,划归琉球.但直到1900年,日本才将钓鱼岛命名为“尖阁列岛”.而在此之前,日本的地图一直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就连日本著名的海防论者林子平于1785年出版的《三国通览图说》,也将钓鱼岛绘成了与中国大陆一样的颜色,这说明他承认并尊重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这一事实.总之,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从未对中国拥有钓鱼岛的主权提出过任何异议.而甲午战争后,作为战胜国的日本也没有在钓鱼岛上建立国标.
《旧金山和约》:
为争端埋下伏笔
1940年,同归日本辖属的台湾和冲绳县之间发生了对钓鱼岛归属权的争夺,东京法庭作出判决:钓鱼岛归台湾管辖.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按照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理应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等归还中国,但1951年美日却又背着中国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只强调放弃,而有意回避了直接使用《开罗宣言》中所明确写出的“归还中国”的字样,借此掩饰日本自明治时期以来一贯奉行的侵略政策最终所遭到的惨败.和约虽然载明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名义与要求,同时却又错误地把日本所窃取的钓鱼岛等岛屿归在美国托管的冲绳管辖区内.在钓鱼岛连同冲绳交由美国托管之后,美军控制了钓鱼岛,并将其作为射击场.
《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一直受到中苏等国的质疑.前苏联参加了和会,并对即将签订的条约提出了诸多反对意见,然而未能奏效,因此最终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对于中国,美国竭力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和会,而“中华民国”虽然代表中国参加和会,却毫无发言权,处处受制于人.以《旧金山和约》为开端,美国的各种官方文件均以此为据,使钓鱼岛属于日本的“错误观念”不断得到强化.从1953年到1971年,美国对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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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控制使日本一直保留着对钓鱼岛的“潜在主权”,从而造成对中国收回钓鱼岛主权的严重不利局面.
《归还冲绳协定》:
争端浮出水面
1971年6月,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时,将钓鱼岛也一并交给了日本.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国的领土主权,不因其他国家间的条约对该领土有所处置而受到剥夺或影响”.因此,日美之间这种私相授受的行为是根本无法得到法律认可的,中国对于钓鱼岛的主权也是毋庸置疑的.到了1972年,日本外务省借冲绳回归之际发表了“有关尖阁列岛领有权的基本见解”的文件,宣布对钓鱼岛“重新拥有主权”.至此,中日钓鱼岛争端浮出水面.
对于美日私相授受的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均表示了强烈的愤慨与谴责.在美日签署《归还冲绳协定》的当天,台湾“当局”就表示,要求美国在冲绳返还问题上尊重中国关于钓鱼岛的立场.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严正声明:美日之间签订的协定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此后,中国政府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省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可见,美国单方面归还琉球群岛的行为从未获得中国的认可.迫于压力,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
在1972年中日两国恢复邦交的谈判中,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同意将钓鱼岛归属问题搁置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可是,当1978年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日本一些敌视中国的国会议员提出要中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日本政府顺应右派要求,出动巡逻艇和飞机对我在钓鱼岛海域作业的渔民进行监视.翌年5月,日本政府用巡逻船将人员和器材运到钓鱼岛,并在那里修建了直升机场,还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日本政府不顾中日关系的大局,默许右翼团体到岛上建灯塔、立界碑,派军舰阻止大陆和台湾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捕鱼,甚至阻止我方在该海域进行军事演习,气焰十分嚣张.(未完待续) 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