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
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负责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对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在每届任期内开展1至2次.对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确定.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巡视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并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目的和任务.
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被巡视单位应当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公布上述情况.
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进行深入了解.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写出巡视报告,将巡视情况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巡视报告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除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阳江日报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整理)
巡视制度基础知识
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本文将从巡视制度的定义、历史背景、实施机构、巡视组成员、巡视工作方式、巡视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一、定义
巡视制度是指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者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开展巡行视察,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制度。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之一。
二、历史背景
巡视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中国革命时期。那时,中国共产党内部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如个人主义、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这些现象对党的团结和纪律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共产党开始实行“三重巡视制度”,即中央巡视、地方巡视和机关巡视。这些巡视制度的出现,有效地维护了党内纪律和团结,保障了党的事业的发展。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壮大,巡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并成为党的领导和治理的重要制度之一。
三、实施机构
巡视制度的实施需要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专门巡视机构,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巡视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干部组成,主要负责审批巡视计划、组织巡视工作、审核巡视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等。
四、巡视组成员
巡视组成员一般由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上级部门指派,多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巡视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五、巡视工作方式
巡视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等。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要与被巡视单位的有关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同时,巡视组要调阅被巡视单位的有关资料,深入了解被巡视单位的工作、管理情况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
六、巡视内容
巡视制度的实施,重点监督下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巡视组要把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写成巡视报告,提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告有关党委和上级领导。
七、结语
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巡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党的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巡视组调研制度》
巡视制度是中国政府重要的监督制度,旨在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为此,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建立了巡视机构,派出巡视组调研,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加以监督。
一、巡视组调研的宗旨
巡视组调研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二、巡视组调研的内容
1. 监督下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
2. 监督以及检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财务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有关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问题。
3. 监督检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党的纪律,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问题,加强管理和监督。
4. 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党内政治问题和作风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问题,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政治监督。
三、巡视组调研的主要工作方式
1. 听取报告:通过听取报告的方式,了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掌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2. 列席会议:巡视组可以通过列席会议的方式,了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掌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3. 召开座谈会:巡视组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行为,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问题。
4. 调阅资料:巡视组可以调阅有关资料,了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问题。
四、巡视组调研的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巡视组调研的顺利开展,各级党委应当设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巡视工作,确保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由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成员组成,负责落实巡视制度,统筹协调巡视工作。
五、巡视组调研的要求
1. 巡视组调研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和各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
2. 巡视组调研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实质,深入调研,坚持按照规定流程,确保巡视组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巡视组调研要把握好时间,准确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巡视组调研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