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遇到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解决的时候往往会不知所措,这时候人们可以通过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来进行处理,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的预案吧。
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一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外但可能造成本省生态环境重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太湖蓝藻暴发等应对工作,按照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属地为主,协同联动。
3﹒快速有效,迅速控制。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对应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五)其他类型突发环境事件。
对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造成影响的;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地方人民政府认为其他有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视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三、监测研判和报告
(一)监测和信息收集。
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监测预警,并负责及时提出省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并负责及时提出市县级应急响应建议。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先期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危害扩大,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事发地人民政府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快速实施处置工作,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
(三)研判和报告。
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判定为较大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采用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监测预警或接到相应报告,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及时提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建议,提请省人民政府相应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时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
四、应急响应
(一)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后,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督促指导等工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
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参加相应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ⅱ级应急响应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在环境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总体协调、工作指导、督办核查等工作,负责沟通衔接、工作保障、有关会议安排、材料起草、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2. 应急监测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空气质量、敏感水体(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进行快速监测,提出初步应对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 污染处置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江苏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应急测绘,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4. 应急保障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做好受影响居民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负责事件应对省级经费保障。
5. 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病员医学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6. 新闻宣传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7. 社会维稳组。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8. 调查评估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部门和事发地及受影响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委托开展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
9. 应急专家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邀请政府机关、高校、科研机关、企业等领域专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组成相应环境应急处置专家组。
主要职责:专家组负责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意见。
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可视情调整和增加工作组。各工作组除上述职责外,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没有参加工作组的各职能部门主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三)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构建“专常兼备、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二)物资与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机制保障。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近、相邻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六、后期工作
(一)环境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有关规定,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二)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三)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善后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七、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
(二)培训。
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三)演练。
省生态环境厅应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全省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
八、责任与奖惩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对有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省生态环境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二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行政部门和教学系(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feifajihui、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种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水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六)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职能部门、各系(部)的工作。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系(部)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完善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小组内部分工协作,加强联系,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对待,果断处置,减少各种损失。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突发公共事件重点是要加强防范,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把信息收集和研判作为重中之重,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把握性质,处置得当。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合理要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学校稳定。
三、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 i级)、重大事件(ll级)、较大事件(ill级)、一般事件(n级)。
第二章应急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分管校领导
成员: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工会、信息中心、教务处、资产处、后勤处、纪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系(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4.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由纪委负责);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家林业局、省教育厅。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督促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二、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学校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整个工作的预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配备、方案实施等。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处、校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成员:宣传处、组织人事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职责:制定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宣传教育处、校办、信息中心、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职责:制定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后勤处、宣传教育处、校办、信息中心、组织人事处、保卫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主要职责: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调动学校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4.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5.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6根据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7.对本院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后勤处、校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职责: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网络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职责:与当地网络部门一起,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第三章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一、信息报送发布
(一)信息报送原则:迅速、准确、及时
(二)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学校内各部门或各系(部)发生突发事件,应在发生事件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与国家林业局、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得到支持和帮助。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校办。
2.文件报送系统:各部门和各系(部)上报学校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国家林业局、省教育厅,同时抄送当地政府。
(三)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各部门和系部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向部门主管领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需要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的信息,报经学校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统一由学校政治部和校办公室保送;重大信息发布提请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审定。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越级报告和对外发布,以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图)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起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态的发展进程报告(包括事态控制情况、事态变化与进程、事件的发生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5.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6.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7.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二、预防预警工作
(一)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要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同时加强部门和系(部)之间的配合协作。
(二)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
(三)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系(部)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四)具体预警工作见各类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三、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晌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 1级)应急响应
学校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报告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当地政府。
(二)重大事件(2级)应急响应
学校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报告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当地政府。
(三)较大事件(3级)
学校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报告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当地政府。
(四)一般事件(4级)
学校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学校主要领导。
四、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系(部)必须立即响应。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各系(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各部门要抓好党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广泛收集师生意见,做好内部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早发现,早解决。
(二)物资保障
学校后勤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做好安排,加强与当地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到位,同时应准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资金保障
学校财务处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处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人员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到位在岗,学校各部门、各系(部)应建立公共事件突发处置小组,抓好党员、学生骨干队伍,动员全体教师做好稳定工作。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全体成员应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关应急处置知识,有条件的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四章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划分与等级确认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feifajihui、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种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等级确认:
1.特别重大事件(1级)。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园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2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集聚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2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3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热点问题之一;校园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i视情况需要应作为e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4)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专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4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建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学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系(部)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有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4.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
(三)不同类型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法
1.校内出现大、小字报,不规范标语和宣传品的处置方法
(1)内容一般的大、小字报,由学生处和相关教学系(部)出面做学生工作,进行教育,由学生本人撕下;
(2)对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发展的大、小字报及各类宣传品,由宣传处清除和收缴,报告校办,并追查当事人;
(3)内容反动的大、小字报及宣传品,由保卫处首先取证,及时清除和收缴,驱散围观人员,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和重点部位的监控。追查当事人的责任,随时向校办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
2.学生提出与校领导对话围攻校领导的处置方法
(1)学生处领导、大队领导、中队长分别找学生组织者谈话,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做好劝阻疏导和教育工作;
(2)由分管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领导召集学生代表进行小型座谈会,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向学生宣传法制和校规校纪;
(3)及时向学生公布座谈结果,以防少数人歪曲真相,制造事端;
(4)召开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座谈会,让他们了解事实真相,做好劝解工作;
(5)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人员出入,并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学生要求上街游行、请愿、集体上访等的处置方法
(1)保卫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由学校分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大队长、中队长与学生中的组织者谈话,做好劝说、教育工作;
(3)组织干部、教师分别做学生的工作并发动学生骨干、积极分子一起做好劝说、教育工作;
(4)一旦劝解无效,立即召开学生座谈会,进一步做组织者的思想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严肃指出他们的错误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
(5)保卫处干部着装赶赴各校门口,及时封闭校门(不要锁),劝阻学生不出校门,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6)一旦少数人执意冲出校门,分管校领导应声明学校的态度,指出其行为的非法性质以及严重后果,同时派一部分得力的党政领导干部、大队长、中队长、教师跟随游行队伍,掌握情况,维持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从中滋事,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7)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
停学,教师不离校。
(8)宣传处做好摄像,取证工作。校办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4.部分学生静坐绝食的处置方法
(1)保卫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分管校领导、学生处、宣传处和相关大队领导分别找学生代表和组织者谈话,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予以解决,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如果执意不听,应向他们明确指出事态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保卫处组织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驱散围观者;
(4)组织在学生中威信高的干部和教师进行劝说工作,做好分化工作,做通一个带回一个;
(5)与学生代表谈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安抚工作,要求学生停止静坐、绝食;
(6)分管校领导到现场讲话或发表广播讲话,阐述学校的态度,表明立场,说明利害,劝说学生离开现场;
(7)宣传处做好现场取证工作,校办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5.学生提出罢课、罢考的处置方法
(1)罢课、罢考的初始阶段,任课教师坚守岗位,坚持上课,即使有一个学生也要上课;
(2)学生处和教务处联合发出通知,重申学校纪律,凡擅自不上课,不考试者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作旷课、旷考论处;
(3)对少数带头罢课、罢考的学生进行严肃批评,必要时可给予一定处分;
(4)对坚持上课和考试的学生给予鼓励和肯定,不要让他们感到孤立或有压力;
(5)一旦参加罢课、罢考的规模较大,如一个区队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一个大队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人,可宣布这个区队或这个大队停课整顿,集中一段时间解决问题。如果全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罢课、罢考,可宣布全校停课整顿或宣布提前放假,将大部分学生疏散回家再分别做工作。
(6)学生处、教务处和相关系(部)做好罢课、罢考的学生名单记录工作。
6.学生自发组织集会活动和演讲鼓动的处置方法
(1)分管校领导、学生处和相关大队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分清是非,表明态度,宣布自发组织集会活动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应予以立即停止;
(2)将集会发起人或个别煽动者带离现场,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处理;
(3)分管校领导到现场讲话或发表广播讲话,敦促学生尽快撤离现场;
(4)保卫处组织人员临时阻断集会现场与外界的联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取证、侦破工作;
(5)对私自参加学生自发集会的外国人,保卫处可将其带离现场,并与外事部门取得联系。
7.校内出现集体哄闹和打、砸、抢、烧的处置方法
(1)分管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大队领导和中队长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宣传工作,制止学生偏激行为;
(2)对突发性、偶发性交织在一起的哄闹和打、砸、抢、烧,首先要做好疏导和稳定情绪工作,引导学生分清是非,告诫学生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行为负责,以耐心说服教育为主,避免矛盾激化和情绪对立。在此基础上尽快妥善处置,维护好现场秩序;
(3)外松内紧,不露声色地对事发重点宿舍、教室、食堂等进行勘察,弄清原因和性质,掌握内情,排除疑点,及时取证,重点突破,严肃追查;
(4)对为首肇事者,学生处和保卫处要对其单独谈话,严厉教育,对不听劝阻并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交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理或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一般学生应重在教育,正面疏导,组织他们学习《学生守则~,规范自身行为;
(6)宣传处做好摄像、取证工作,保卫处加强校内值班巡逻检查,维护好现场秩序。
8.各种形式的外来串联的处置方法
(1)加强对校门、信箱和校园网的监控与管理;
(2)保卫处、后勤处、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上岗定位,严格登记检查制度;
(3)对国内外邮件要认真识别,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办、保卫处报告,并上缴邮寄品;
(4)加强学生信箱管理,防止外来人员向学生信箱投递宣传品,一经发现,及时移送保卫处;
(5)信息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的监控,一旦发现串联信息,应立即备份、删除,并迅速报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9.群体性冲突的处置方法
(1)保卫处组织人员将双方迅速分离,带离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学生处领导、大队长、中队长赶赴现场做好劝说、化解工作,重点做好为首人员的工作;
(3)宣传处做好摄像取证工作,以备事后责任追查;
(4)保卫处了解事发原因,摸清事实真相;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侦破工作;
(5)对私自参加学生自发集会的外国人,保卫处可将其带离现场,并与外事部门取得联系。
(四)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职责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应迅速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并按以下分工做好工作。
1.政治部
(1)做好各部门的政治稳定工作;
(2)负责搜集重要国际国内信息,供领导参考;
(3)负责动员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各项稳定工作及措施;
(4)组织动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在稳定工作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2.保卫处
(1)加强管理、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巡逻守卫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本校政治动态并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情况;
(2)与当地公安、国安机关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校外信息;
(3)组织应急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疏导围观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工作;
(5)检查督促各重点、要害部门,加强值班和警戒,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6)做好礼堂大型集会活动的安保工作和消防备勤,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
(7)组织、协调教职员工宿舍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疫、防震、防毒等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8)做好学校主要领导人及知名人士和外籍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3.校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全校综合值班;
(2)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统一上报下达;
4.学生处、团委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并反映学生思想政治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各学员大队管理干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深入学生,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地做好工作,制止和平息事件,必要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平息事态的工作;
(3)掌握敌情动态,若发现有反动宣传品、心战品,及时通知保卫处或应急指挥小组,再由保卫处或应急指挥小组按程序上报公安、国安部门处理;
(4)与学生相关的事态平息后,认真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5)对于可能发生自杀或走失的学生要注意通过学生骨干掌握情况,防患于未然;若发生自杀事件,应根据不同情况了解事发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作出处理;若发生学生走失事件,应立即组织力量或报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及组织的配合下积极查找,同时请学生家长来校共同作好有关工作;
(6)充分发挥学生督查队的作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作为应急人员投入使用。
5.宣传教育处
(1)加强公共场所、宣传栏等阵地控制,防止和及时查获张贴、书写反动传单、标语、大(小)字报等非法活动人员;
(2)确保宣传舆论阵地的政治安全,确保校广播站、校园网、校报等正确宣传舆论导向;
(3)及时准确地把中央、省、市和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和指示传达到群众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4)保证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机动灵活的宣传工具和器材;
(5)根据不同事件的类型和上级的指示,负责来校采访者的接待或劝阻;
(6)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络,坚持正面报导学校的情况,防止误导;
6.教务处
(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保证教学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与各系部密切配合,积极动员和组织教师深入到学生中,作好政治思想工作;
7.后勤处
(1)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2)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
(3)保证所属的重要部位(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等)的安全警戒,加强值班检查、防火、防毒、防盗、防人为破坏;
(4)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5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值班、巡逻,防止和及时报告在学生寝室出现的反动标语、传单和爆炸物;
(6)各种疫情发生后,按照或参照"非典"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实施;
(7)建立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必备物资储备库,一旦紧急启动,即可投入使用。
8.工会
(1)掌握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信息动态;
(2)组织动员家长管好和教育自己的子女;
9.纪委
(1)负责学校稳定督查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各方面依法依纪落实稳定工作的情况,
并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2)对稳定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纪的案件及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10.信息中心
(1)做好网络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信息通畅;
(2)24小时密切监控校园网,一旦发现有害信息立即进行备份、删除,并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
11..财务处
(1)准备好学校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所需经费;
(2做好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必须的物质储备和采购渠道,确保物资的及时到位。
(五)善后处理
后期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满足师生合理的要求,平息情绪。
1.因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国家、民族情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视情况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校改革发展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府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有困难的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妥善处理好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出现的人员安置问题和其他问题。
4.事件平息后,学校和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总结,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和问题,总结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经学校审定后上报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
5.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责任制不落实、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责任制条款追究责任。
二、突发性灾难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灾难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校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2)校内危旧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
(3)校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
(4)校内突发爆炸等违法的犯罪事件;
(5)放射性物质或有毒化学品、腐蚀品泄漏所引起的危害事件;
(6)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7)教学、生产安全事故;
(8)校园周边突发事故i
(9)学生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 1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2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3级):一次死亡3-9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其他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4级):一次死亡1-2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其他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果断处置。灾难事件一旦发生,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应本着“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迅速组织人员抢险救灾,严格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减少师生生命财产损失。
2.灾难事件一旦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在学校应急状态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因公外出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线,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拨打119火警指挥中心电话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2)迅速切断电源、煤气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3)在消防部门到来前,组织灭火和救灾工作;
(4)卫生所组织全体医护人员,携带医疗、医药和救护设备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
员,同时通知地方医院;
(5)保卫处组织人员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确保财物和人身安全; 与事发单位一起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查实火灾损失;
(6)校办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根据火灾损失程度,决定向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火灾信息,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7)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依法追究火灾有关责任人,及时总结表彰救火有功人员。
2.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办法
(1)主管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时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同时向国家林业局、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2)积极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救援工作,抢救伤员,解救被困人员;
(3)卫生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携带医疗、医药和救护设备迅速赶赴现场,救治伤病员,同时与地方医院取得联系;
(4)保卫处向地方公安机关报告,组织人员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确保财物和人身安全;
(5)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居问题;
(6)及时向师生通报灾情信息,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7)如有人死亡,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后勤处、财务处、纪委和事发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实损失。
3.恶性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1)分管校领导、保卫处、后勤处、校办和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保卫处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同时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交管部门做好现场勘验工作和查明事故情况;
(4)维护秩序,做好劝解工作,平息围观人员的情绪,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5)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6)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4.突发爆炸等恶性犯罪事件处理方法
(1)分管校领导和校办领导、保卫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救护、疏散、警戒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2)保卫处及时向地方公安机关报告,在初步判明事件性质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公安机关到达后,及时通报现场情况,积极会同医疗单位救助伤痛人员;
(3)对爆炸事故现场,保卫处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为案件侦破创造条件;
(4)视现场情况需要,保卫处应组织力量,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查、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一旦发现肇事者或可疑人员,立即采取留置盘查措施,移送公安机关;
(5)保卫处要加强对校门、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聚积场所的值守、巡逻力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6)校办及时向师生通报事件有关信息,宣传处、学生处和工会通过各种形式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7)后勤处、信息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电缆、通讯设施、天然气设施、配电房、水泵房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
(8)事发、事中及事后,校办都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连续报告。
6.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2)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3)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7.教学、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有关单位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控制事态,救治伤员,减少各种损失;
(3)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
(4)学校视其事故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分别向国家林业局、当地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
8.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3)加强门卫值班,严格进出人员;
(4)教育学生不准参与;
(5)协助公安、交警和地方有关部门控制事态,防止事态向学校内蔓延。
9.学生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2)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争取得到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4)实习带队教师要负责现场的抢救工作,必要时学校派出工作组前往,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一起处理好事故的救护;
(5)学生工作处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害者进行安抚和帮助。
10.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它注意事项
(1)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2)采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3)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六)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并及时公布,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及时追查事故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5.协助公安机关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剧毒化学品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瘟、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病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多校区;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瘟、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校区内,发病人数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校区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1一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经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级)
(1)学校校一次集体性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0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经县(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人员必须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
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元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三)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各大队中队长对学生考勤,各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对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报告校卫生科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四)应急处置反应
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或当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启动第四级应急响应。
(1)按照4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和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视其情况决定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2)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食品并认真封存;
(3)控制可疑水源,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
(4)排查相关场所、人员;
(5)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对传染性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
(6)尽快与患者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7)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
(8)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或当地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按照3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c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照学校和上级的统一部署,落实其它措施。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人校门管理制度;
(6)根据需要,每天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事件的发展、处置情况。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或当地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信息报告人每日按要求向上级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4.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或当地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信息报告人每日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者人员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自救工作,抢救受伤、受困人员,抢救财产,安置受灾人员。
2.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召开学校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
3.校办把灾情及时向上级救灾指挥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4.由后勤处牵头组成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参加紧急救灾工
作。
5.组织人事处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身抢险救灾工作,并作好记录。宣传处做好宣传、动员和对好人好事的表扬工作。校办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通报灾情动态。后勤处、工会做好救灾物资的保管与分发工作。
6.保卫处组织力量维持好校园治安秩序做好伤亡人员的统计工作。
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三
一、目标任务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使突发事件平稳妥善地解决,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维稳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社保局发生的各类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维稳突发事件,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敏感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安全稳定、扰乱秩序、侵犯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行为。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分部的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维稳突发事件的处置负总责。具体处置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事先预防,防患未然。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和来信来访人员的需求和根本利益,尽最大努力争取绝大分部来信来访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涉及来信来访人员切身利益的维稳突发事件发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工作准备。
3、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维稳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上访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不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政策法规规定。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依法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4、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维稳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股室要迅速行动、积极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和处置等环节无缝衔接,有效控制事态。
5、以人为本,积极解决。本着尽可能把事情妥善处理好的愿望,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对象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忌简单应付、激化矛盾,有效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防邪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辖区的安全与稳定。
(二)严格值班,畅通信息。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同时督促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做好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情况发生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以免耽误处置时间。
(三)强化纪律,严格问责。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把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凡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我局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突发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我局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信息破坏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我局和社会稳定地事件。
第三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将事件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快速反应,及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并删除或隔离有害信息;积极引导,弱化有害信息引发的焦点、热点问题;迅速查明有害信息来源,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局有关规定进行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由我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我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书记、各职能部门正职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我局网信息的管理、监控工作,加强对有害信息的跟踪、过滤、封堵和删除,并随时向我局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网上有害信息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突发事件发生前与突发事件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突发事件发生前,我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预先对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突发事件调查,编制突发事件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讯情信息。
加强突发事件险情巡查。信息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突发事件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突发事件的,在向总局报备同时,还应向当地公安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监察科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突发事件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主管部门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信息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我局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突发事件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突发事件发生是否为自然突发事件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突发事件为自然突发事件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突发事件的级别,首先向我局主管部门汇报。在大型突发事件发生时或上级领导通知的特殊时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可以同时向当地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科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突发事件,可以只向我局的主管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级别,突发事件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突发事件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突发事件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我局网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突发事件,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全体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突发事件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鉴定,突发事件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我局的主管部门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突发事件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条 物资保障
我局要根据近几年全国甚至全世界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及时购买相应的应急设施。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训练和演练
加强我局网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这些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五
为切实应对街道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统一指挥,将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努力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以保障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快速反应、各方协同的原则,层层分解和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河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专门成立街道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群体性涉稳事件、重点信访个案、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付维龙 党委书记
褚庆松 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及青松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尚连洲 人大工委主任
吕 靖 主任科员
郭剑峰 主任科员
王顺娥 党委委员、副主任
郭学营 党委委员、副主任
范中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闫 钊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立霞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均成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承飞 派出所所长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分级响应程序,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部署、指挥、协调各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成员按照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防范、处置的具体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及青松副书记分管,毕晓晶兼任应急办主任,成员由各科所站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组成,各科所站按照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应急处置组、稳控落实组、综合信息组和后勤保障组组成。
(一)应急处置组:主要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及赴省进京非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抢险救援资源和力量,采取先期处置的措施,包括矛盾化解、现场稳控、抢险救灾、救治伤员等,并及时向街道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先期处置的情况。应急处置组由街道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及相关涉事涉案社区等组成,下设一支应急小分队,分边为9个小组(成员见附件)。街道党委副书记及青松任组长。
(二)稳控落实组:主要负责对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现场处置稳控,落实矛盾化解措施,防止出现失控;对赴省进京非访人员劝返接回后进行管控安置,防止脱失倒流。针对应急事件现场稳控处置和接回人员管控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街道报告情况。具体稳控、处置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各相关涉事科室、涉事社区及派出所负责。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尚连洲任组长。
(三)综合信息组:负责突发应急事件排查,信息搜集、汇总、研判、传递和报送,向街道领导报送相关信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尚连洲任组长。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包括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的调配、住宿就餐、救援物资等保障。街道党委副书记及青松任组长。
三、应急预案措施
(一)信访维稳应急处置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好稳控应急预案。根据本区域内信访维稳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预案,特别是对辖区内重点群体、突出信访问题及重点信访人员落实一案(事)一预案,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信访对象不脱离视线范围,稳控在当地。
2.落实重点上访人员管控、劝返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的监控,对有赴省进京上访迹象的人员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稳控。对已经失控的重点人员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搜寻劝返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对劝返回来的重点人员要按照“分包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专人负责落实必要稳控措施,确保不再发生失控回流现象。
3.分工协作,处置好群体性上访事件。
(1)辖区内出现群体性上访苗头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街道责任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妥善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也请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协调处理。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
(2)及时召开由街道分管领导(包案领导)、相关科所站及社区书记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相应对策措施,必要时成立专项工作组赶赴现场处置。
(3)当发生群众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时,街道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劝返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在途中将上访人员劝返带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的信访途径反映解决问题,并及时劝返。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做好日常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社区通过日常走访和网格走访,认真排摸存在隐患的区域,特别是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来临时,存在危房区域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人员,及时解决问题。
2.当接到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由街道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科所站及街道基干民兵应急排队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
3.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
4.灾情发生后,街道、各社区及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各相关科室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要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全过程。根据不同种类隐患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辖区、行业和单位,要加强实时监控,防止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各社区、企业等要经常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街道和各社区要切实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工作小组,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超前防范,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街道和各社区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不稳定因素,发现可能群体上访的,及时报告街道综治办及有关科所站。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处理能力。街道和各社区要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建立长效的信息研判机制,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四)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化解和处置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一、前言
突发事件是指在生产、生活、社会等各个领域中,突然发生的,不可预知、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事件。突发事件的出现,往往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威胁和损失。因此,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以提高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的影响,保护公众的安全。
二、突发事件类型
突发事件的类型分为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雪灾、旱灾、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规模性等特点,一旦发生,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2.社会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重大事故等。这些事件往往伴随着死亡、伤害、破坏等严重后果,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3.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包括化学品泄漏、放射性污染、气象灾害等。这些事件往往具有短暂性、剧烈性、高风险性等特点,一旦发生,会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造成严重影响。
4.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等。这些事件往往具有传染性、波及面广等特点,一旦发生,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甚至威胁到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三、应急处理方案
1.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方案
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规模性等特点,因此,应急处理方案应该着重在灾前预防、灾中应对和灾后恢复三个阶段。
(1)灾前预防
灾前预防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前,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自然灾害的发生风险和减轻灾害损失。具体措施如下:
①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自然灾害的动态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②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指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抗震、防洪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2)灾中应对
灾中应对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应对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①组织抢险救援,及时转移被困人员,防止死亡和伤害事故的发生。
②加强物资保障,保障被困人员的生活和基本需求。
③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披露灾情和救援进展,增强公众的信息素养和应对能力。
(3)灾后恢复
灾后恢复是指在自然灾害过后,采取一系列措施,抢修基础设施,恢复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具体措施如下:
①组织抢修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抢修,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
②加强物资保障,保障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需要的物资。
③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减轻灾后人民群众的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2.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社会安全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暴力性等特点,因此,应急处理方案应该着重在事件应对和事后处理两个阶段。
(1)事件应对
事件应对是指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应对事件,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①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及时控制事件现场,防止事件扩散和蔓延。
②加强物资保障,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③开展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事件情况和应对措施,增强公众的应对能力。
(2)事后处理
事后处理是指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处理事件的后续问题,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具体措施如下:
①开展调查和审查,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②加强安全防范,对类似事件的发生进行预警和防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③加强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事件的处理结果和预防措施,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突发环境事件往往具有短暂性、剧烈性、高风险性等特点,因此,应急处理方案应该着重在事件应对和事后处理两个阶段。
(1)事件应对
事件应对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应对事件,保障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①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加强现场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件的扩散和蔓延。
②加强物资保障,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③开展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事件情况和应对措施,增强公众的应对能力。
(2)事后处理
事后处理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处理事件的后续问题,保障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具体措施如下:
①开展排查和修复,及时处理事件的后遗症,恢复周边环境的正常状态。
②加强监测和预警,对类似事件的发生进行预警和防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③加强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事件的处理结果和预防措施,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应对能力。
4.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具有传染性、波及面广等特点,因此,应急处理方案应该着重在事件应对和事后处理两个阶段。
(1)事件应对
事件应对是指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应对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体措施如下:
①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及时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防止疫情的进一步传播。
②加强物资保障,保障医疗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③开展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疫情情况和应对措施,增强公众的应对能力。
(2)事后处理
事后处理是指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处理事件的后续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对类似事件的发生进行预警和防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②加强疫情防控和治疗,尽快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③开展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疫情的处理结果和预防措施,增强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应急处理方案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方部门能够及时做出应对。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如下:
1.自然灾害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水利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
责任人:应急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气象局局长、水利局局长、公安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医疗卫生局局长等。
2.社会安全事件
责任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
责任人:公安局局长、安全监管局局长、消防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等。
3.突发环境事件
责任部门:环保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等。
责任人:环保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等。
4.公共卫生事件
责任部门:卫生部门、疾控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
责任人:卫生局局长、疾控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等。
五、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应急处理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应急处理的预拟方法、处置措施、指挥部组织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该充分考虑到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应对需求,确保应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六、总结
突发事件的处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本文提供了一份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四个方面。应急处理方案的撰写,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应对需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以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应对能力,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一、简介
突发事件是指在特定时间、地点和范围内,突如其来,且影响较大、危害较严重的事故、灾害、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尽快减轻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和工作流程。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难度,突发事件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1. 自然灾害类:如地震、洪涝、暴风雪、台风、旱灾等。
2. 社会安全类:如恐怖袭击、火灾、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等。
3. 突发环境类:如污染、放射性泄漏、危化品泄漏等。
4. 公共卫生类:如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件、医疗事故等。
三、应急处理方案的制定
1. 突发事件的评估和分类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应根据其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在制定方案前,应进行全面评估和分类,确定应急处理的紧急程度,以便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2. 应对措施的制定
应急处理方案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疏散人员、控制事故扩散、保障救援物资等。
3.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明确
在应急处理方案中,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人,确保各方部门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4. 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是应急处理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要详细列出应急处理的预拟方法、处置措施、指挥部组织等,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快速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理方案的实施
1. 紧急处置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疏散人员,控制事故扩散,保障救援物资等。
2. 信息发布
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向公众传递最新的情况和应对措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安全感。
3. 应急处置评估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对应急处理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处理方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质量。
五、应急处理方案的优化
在实施应急处理方案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具体优化措施包括:
1. 增加应急处置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素质。
2. 加强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更新,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质保障。
3. 加强应急处置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及时性。
4. 完善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结语
突发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案,尽可能减轻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应不断完善应急处理方案,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质量,为公众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