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公务员调任规定》2021)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公务员调任规定》2021)

关闭窗口 2015年04月29日 14时39分55秒 佳木斯先锋网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

为便于各单位进一步掌握国家及省出台的关于公务员调任工作的政策规定,现将《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调任工作的意见(试行)》(黑组通字[2011]159号)文件挂佳木斯先锋网,供各单位学习.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doc

乡科级调任工作意见(试行)(黑组通字[2011]159号).doc

调任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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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调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

为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务员队伍素质,推动基层工作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调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养和管理基层公务员队伍

加强对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基层工作进步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关键。各级组织部门要重视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他们的学习、训练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明确乡科级正、副职调任条件和标准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调任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乡科级正、副职调任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相应学历和专业背景,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调任的职务;

3.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4.符合所调任单位对调任人员的条件和标准。

三、加强调任程序管理

为确保调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要加强调任程序管理,明确调任程序和流程,及时发布调任信息,公示调任人员名单,并按照程序进行考核和审核。

四、严格调任工作的纪律要求

为确保调任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调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五、加强宣传和督促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乡科级正、副职调任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及时发布调任信息,引导广大公务员积极申报和参与调任工作。

同时,各级党委(党组)政.和府要认真履行调任工作的领导责任,督促各级组织部门认真落实调任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确保调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际成效。

六、实行分级管理和责任分明

为确保调任工作的有效实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要实行分级管理和责任分明,明确各级组织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调任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

七、加强调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为确保调任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部(人事科)要加强调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调任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流程,提高调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乡科级正、副职调任工作的通知,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调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推动基层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化国家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