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论文伪造数据企业名誉权受损诉至法庭(大学生毕业论文网站)

大学生毕业论文伪造数据企业名誉权受损诉至法庭(大学生毕业论文网站)

法制网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许广驰

毕业论文是在校大学生毕业时的一项头等大事,里面的数据、内容要求真实、可信,但浙江台州一所大学的大学生因懒得去公司实习,干脆用伪造的数据来蒙混过关,结果给该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失,他自己也面临着因毕业论文数据虚构而造成公司名誉受损、被公司诉至法庭的尴尬境地,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的案件.

数据虚构,严重侵害了企业名誉权

2015年3月,临海某公司员工在网络上发现被告金某某的毕业论文中,虚构编造了该公司内部调研报告,从公司工作岗位分工不明确,记账凭证有涂改到出现头尾不一的票据,经查,被告从未在原告公司实习或者工作过,所以,该论文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

因该论文的不实报道,已经造成了原告公司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声誉降低,在业界造成极坏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找到了被告金某某,希望能妥善解决此事,但被告却以论文发表是由学校老师上传发表为由,拒绝解决此事.

几番交涉未果,公司将大学生告上法庭

开庭审理时,原告某公司诉称,被告在从未对公司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的情况下,虚构编造毕业论文,并在网络上不实报道,原告通过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以及网络舆论对公司名誉权的影响,认为被告严重的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被告金某某称,是自己偷懒没有去实习,又想完成论文,听同学说别人也在造假,就抱着侥幸的心理,编了数据上去混蒙过关.结果给公司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他自己也没想到,法庭上,他再三向原告公司道歉,态度诚恳.

在承办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协议约定:被告金某某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刊登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用等各项经济损失.

实习论文数据造假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实习已经成为了毕业生求职的重要资本之一。在实习期间,学生需要完成一篇实习论文,以展示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然而,近年来,一些学生由于懒惰或其他原因,不惜使用虚假数据来完成实习论文,这不仅违反了学术规范,也会给相关企业带来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甚至可能会诉至法庭解决纠纷。

实习论文数据造假现象的出现,对于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都带来了不良影响。首先,学生伪造数据会破坏学术诚信,侵犯学术规范,对于学术研究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其次,虚假数据会误导企业的决策,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名誉权造成严重的侵害。

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名誉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伪造数据来完成实习论文,并将虚假数据报道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上,会给相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名誉权造成严重侵害,引起公众对企业的质疑,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学生在撰写实习论文时,应该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认真负责地开展调研和实践,并真实地反映调研结果。同时,学生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法律责任,避免因不实报道而给企业带来损失。

对于企业方面,应该加强对员工的监管和培训,加强对外宣传和舆论管理,及时发现、回应和处理虚假报道,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名誉权。

除此之外,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学术诚信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实习论文的监督和管理,减少学生伪造数据的行为。

最后,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学术诚信和商业信誉的重视,增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总之,实习论文数据造假事件不仅是对学术规范的严重违反,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学生、企业、学校和社会都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真实、公正、诚信的社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