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注:,城镇职工、退休人员住院费用5万元以上,居民住院费用8000元以上,低保、残疾、优抚对象金额不限.
城市医疗救助指南
城市医疗救助的条件
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因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
(一)城市低保对象;
(二)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对象(在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家庭成员);
(四)其它对象.
申请城市医疗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等证明材料;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注:,城镇职工、退休人员住院费用5万元以上,居民住院费用8000元以上,低保、残疾、优抚对象不限金额.
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申请享受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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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居委会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沙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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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沙河镇政府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
(四)审批:县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审批,并反馈到沙河镇政府、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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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通过社区居委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必要时县民政局通过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专户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城市临时救助工作指南
临时救助的条件
凡持有本县户口,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
(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一般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二)已纳入城市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这家庭;
(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家庭;
(四)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群.
申请城市临时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
(三)居民身份证;
(四)低保证、残疾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致困原因证明;
(五)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城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城市困难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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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经居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并签署意见后报沙河镇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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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沙河镇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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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召开会议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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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由社会居委会负责发放到户.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是住院费用达到一定金额。具体条件如下:
1. 城镇职工、退休人员住院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
2. 居民住院费用达到8000元以上。
3. 低保、残疾、优抚对象金额不限。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对象和其他对象。
1. 城市低保对象: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
2. 重点优抚对象:包括革命烈士遗属、烈士子女、烈士父母、孤儿、五保户等。
3.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对象:包括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
4. 其他对象:指不属于以上三类对象,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包括住院病历、住院发票等。
3. 药费发票:包括住院期间购买药品的发票。
4.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申请对象,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和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居委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3. 审核:居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4. 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审批,并反馈到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5. 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通过社区居委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必要时县民政局通过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专户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材料,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2. 申请人需要按照流程逐步进行申请,不得擅自跳过任何一个环节。
3.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4. 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自己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避免申请失败。
总之,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需要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进行申请。只有了解申请条件、申请对象、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流程等相关知识,才能够更好地申请到医疗救助金,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注意申请中的各项细节和注意事项,确保申请顺利进行,最终成功获得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