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的学术论文遭遇大规模撤稿的情况并非头回发生.
2015年3月起,现代生物(biomed central)、施普林格(springer)、爱思唯尔(elsevier)、自然等国际大型出版集团先后宣布,撤销117篇涉及中国作者的论文,撤稿理由同样是伪造同行评审.
“同行评议其实就像我们毕业论文要给老师评审一样,在发表sci论文前也需要经过业内专家的评判.”曾担任4家高影响力sci杂志审稿人的青年学者杨怡告诉《凤凰周刊》,同行评议是目前多数国际学术出版商的通用做法,由于审稿结果将直接决定论文能否发表、怎么改进,对科研人至关重要.
论文投稿后,杂志往往会进行初次筛选,一些质量好且符合杂志要求的文章将进入同行评议程序.杨怡向《凤凰周刊》记者展示了某杂志评议系统,审稿人不仅要对论文打分,判断其可接收、有待修改或拒稿,还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杨怡的审稿意见写满了整张a4纸,每条意见前还特地列出原文对应的行号,方便编辑和论文作者参考.此外,评议系统还列出论文是否符合期刊要求,是否具有创新性,方法与结论是否客观,标题、关键词、参考文献等是否准确,语言是否通顺等十余项问题,均需审稿人详细解答.
多数时候,编辑掌握着审稿人的决定权.许多杂志都拥有审稿人数据库,包括院校、职务、邮箱地址、研究领域等信息.一般来说,每篇文章编辑都需要从数据库中找到并通过邮件联系至少2名同领域的审稿人.但有时为节省时间或数据库不完善,杂志社也会要求作者在投稿时推荐部分审稿人,并提供其联系方式.
杨怡认为,推荐审稿人做法本身就能为作者带来便利,他们多数会推荐“熟人”或“大牛”审稿来增加发表几率,但涉事论文却相当于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性质完全不同.
“这次被撤稿的许多论文就是在投稿时伪造了推荐审稿人信息,审稿人的姓名、院校、职务、研究领域等可能都是真的,但电子邮件却是由作者或其他机构控制的假地址,有的甚至干脆虚构一个审稿人出来,用来给自己的论文提交非常正面的评审意见.”
第三方机构成为众矢之的
参与撤稿事件调研的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委会委员王乃彦院士曾对内地媒体表示,撤稿出版商认为,有第三方势力操纵了论文评审.
这引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分别简称基金委和中国科协)的重视.上述机构对北京、上海、南京等地涉事作者长达两个月走访调研显示,超九成作者均承认曾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投稿,其中近八成作者选择了代改、代投、代评、代发的一条龙服务,论文交给第三方机构后自己不再过问,只需支付4000-36000元便可坐等论文发表.
中国科协的进一步调查锁定了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丰核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翊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艾斯泰微(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魔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第三方机构,上述公司随后遭到媒体起底和舆论炮轰.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显示,上海丰核、济南丰核和上海翊东公司系同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执行董事等职务均由王立山、臧卫东和桑运霞分担,除上海翊东公司在论文撤稿事件后注销,另外两家仍在运营.而目前由三人担任高管的公司还有至少9家,其中8家均属生物信息科技领域的第三方机构.
“作者支付一定价格,由其他机构代为翻译论文、修饰语言,甚至改稿、投稿等在学界原本是非常普遍并习以为常的事.”杨怡告诉《凤凰周刊》,目前一些大型国际学术出版集团和公司都提供类似服务.
如旗下拥有《柳叶刀》、《细胞》等著名杂志的爱思唯尔集团就可根据作者的研究领域,挑选英语母语的博士或在读博士生修改语句,价格在103-335欧元间不等(约合781-2542元人民币).该集团还提供高级润色服务,即在语言润色之外,由责任编辑检查论文逻辑结构和参考文献,按照期刊格式进行排版,提供评估报告,并免费定制投稿信.
但使用润色服务不等于就此获得论文发表的优先权.这家全球最大的医学与科学文献出版商特地发布免责声明称,并不强制作者使用润色服务,也不保证润色后可进入同行评议、予以接收或优先考虑在旗下期刊出版,且高级润色服务不对论文方法或陈述的科学准确性进行修改或评论.这与国内涉事第三方机构的做法截然不同.
记者通过网络检索“sci论文代发”,发现多家国内第三方机构均承诺可通过资深学者修饰论文,并根据审稿意见进一步改进文章,直至文章顺利发表,“保证发表”、“100%质量保证”、“有合作杂志”、“如未发表全额退款”等字样在其官方网站上异常醒目.或受到论文大规模撤稿事件的影响,这些机构网站均声明不作假、不抄袭、不虚构同行评议、不擅自投稿发表,并全文刊登了中国科协等机构印发的学术道德规范.
杨怡对此却持怀疑态度,“中国科协的文件明确要求学者应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审稿意见的全过程,抵制第三方机构代投论文,而这正是这些机构的老本行,如果严格按规定执行不等于砸自己饭碗么?”
涉事公司曾为创业典范
令人颇感讽刺的是,上海丰核公司的前后任法人代表王立山和臧卫东的论文同样遭到撤稿,并作为典型案例遭到基金委通报批评.
标号为“国科金监决定[2016] 1号”的文件显示,王立山和臧卫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施普林格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发表论文时,通过其创立的上海丰核公司伪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且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致所投论文被集中撤销.
《凤凰周刊》记者调查发现,2010年上海丰核公司构建雏形时,创始人王立山仍是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的在读博士生,这位已从事生物信息学研究三年、并发表过论文的年轻人深感“科研不是自己兴趣所在”.由于当时生物信息技术仍是一个新型产业,王立山看到为生物医药领域的科研项目进行技术分析服务的市场正逐渐兴起,便以此为起点创业,这段经历曾被《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工作简报》报道.
这份报送“国家和上海市有关主管部门”的《简报》显示,彼时上海丰核公司已被定位为“专注于提供给药物研发公司、医院、高校和研究所针对生物、医药领域的生物信息学数据分析服务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经营业务包括“少而精地承担技术难度大、项目周期长的科研院所大项目,周期较短的小项目则以量取胜”.
王立山的确嗅觉敏锐,上海丰核公司成立后迅速拓展业务,并先后获得上海市科技委员会科技企业认证、中国青年国际创业计划和上海创业基金会基金支持.公司成立仅一年便完成超过1800份订单,2014年其营业总收入高达608.14万元,并先后在北京、南京、西安等6地成立办事处,创办济南丰核分公司.
其官方网站显示,这家“具有雄厚实力的科研服务公司”是“国内少有的提供课题设计咨询、创新性评估、结果解读与数据分析、实验技术服务、整体实验外包的生物医学类高科技服务型企业”,拥有“最专业的科研团队”,技术人员来自香港大学、美国贝勒医院、华东师范大学、中科院、复旦、同济、上海交大等院校,硕博士员工占70%以上,并为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四川农业大学等数十家科研机构提供实验外包和技术支持服务.
但在2013年,王立山迫于博士毕业压力,在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论文后,伪造了通讯作者师咏勇的邮件地址,委托同学臧卫东代为投稿,后者在投稿推荐评阅人时进一步提供了假邮箱,并向期刊编辑部反馈编造的审稿意见.2015年,论文发表后不久便被撤下.
撤稿纠纷案中案
论文撤销后,涉事学者大都会被处以不同时长的禁止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追回已批准的项目资金,并被通报批评.福建省立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侯建明也在其中,并牵扯出多家第三方机构撤稿纠纷的案中案.
2016年6月,就在基金委通过官方网站通报《关于侯建明的处理决定》一个月后,一则相关道歉公告见于《福建日报》产经周刊综合版面.致歉人厦门欣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在未经侯建明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论文英文润色,并委托上海一家公司向国外杂志社投稿,后者由于操纵审稿导致论文被撤稿,公司对侯建明和其研究团队造成的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厦门欣基公司始建于2013年,其企业基本信息显示,该公司原本经营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信息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实验室设备销售项目,撤稿事件发生后,其经营项目被变更为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及其他未列名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项目.而其委托的上海公司正是深陷撤稿风波的上海丰核公司.
很快,厦门欣基公司便将上海丰核公司诉至法院.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厦门欣基公司曾委托上海丰核公司帮助发表侯建明的论文,委托内容包括文章润色、投稿、修订、接收、校稿和发表,并支付了2万元费用.2014年,论文成功发表于施普林格旗下杂志《分子生物学报告》(molecular biology report)上,但由于上海丰核公司在投稿过程中伪造审稿人邮箱,捏造同行评议报告,论文于一年后撤稿.侯建明也因此被撤销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5年.
厦门欣基公司认为,撤稿事件完全是由上海丰核弄虚作假所致,双方签署合同的目的不仅没有达到,反而给自己、同行和国家学术声誉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并致使自身在生物学界名誉贬损,同行间的一系列合作被迫取消和终止,这些损失应由上海丰核公司承担.
2016年11月,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支持了厦门欣基公司的诉求.法院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认定双方委托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上海丰核公司未能按约完成委托事项,判决被告上海丰核公司退还合同款2万,赔偿经济损失近4.5万元.
操控论文发表正在变得更为隐蔽
“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有什么样的学术品格和氛围,就会孕育出什么样的学术成就和人才.”原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院士曾在首都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上抛出狠话称,今后再发生类似撤稿问题,所有单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对学术不端行为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效应.
针对撤稿事件对中国学术声誉带来的重创,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计委等七部院委立刻印发通知《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重申学者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应当加强道德自律,坚持不由第三方机构写论文、不由第三方机构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提供虚假审稿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等道德准则.
但杨怡认为,由于论文至今仍是学生毕业和学者完成绩效、评定职称、申请项目时最重要的参考,仅靠约束学术道德无法遏制论文发表乱象.“论文、尤其是sci论文发表可以说是一种刚需,很多学者根本不在乎论文本身的质量和投稿期刊的水平,只要能发、能尽快发就行,如果不加大处罚力度,改变人才评价体系,许多人还是会找第三方机构或者有门路的学者帮忙.”
但目前,对涉事作者的惩处措施仅限于禁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收回项目经费、通报批评等.而除上海翊东公司被注销外,其余几家涉事第三方机构仍在正常运营,在上海丰核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课题整体外包服务”仍获得了2153人关注,远超其他服务项目.
据内地媒体披露,王乃彦曾试图通过政府部门遏制第三方机构,却发现国家工商总局只负责管理企业注册,违法经营需由公安部门管理,而在同国家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交涉后得知,只有提供确切的网络信息违法依据才可将涉事机构的官方网站关闭.但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出台法律规定第三方机构写、代投论文违法,取证几乎不可能实现.
杨怡透露,目前已出现一些期刊编辑和论文作者相互勾结操纵论文评审的现象,这种学术不端行为更为隐蔽,也更难打击.
“说白了就是让你睁眼说瞎话呗.”深谙审稿门路的在读大学生张欣告诉《凤凰周刊》,按照期刊审稿的正常标准,许多“关系户”文章根本无法达到发表标准.张欣回忆,自己曾被要求评审一篇只写了一半的论文,文章甚至没有结果分析与讨论,但仍要想尽办法放大论文的优点,确保其顺利发表.
张欣还透露,她接触到的一位某985院校教授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他不仅自己运营一份sci期刊,更是多份期刊的编辑,这意味着在论文审稿人的选择上,他拥有绝对的发言权.为确保合作课题组的论文能够顺利发表,该教授曾为张欣注册了审稿人账号,并要求这名在读硕士生在审稿时“放水”.
“我也知道学术不端是不对的,但想要发论文毕业,就必须得和导师搞好关系,我没有别的选择.”张欣的无奈或许正能代表多数涉事学者的心声.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所有接受本刊采访对象均系化名)
期刊论文校稿修改经历
学术论文是科学家们交流研究成果的主要方式,而期刊论文的发表则是学术成果的重要评价标准。然而,最近中国制造的学术论文遭遇了大规模的撤稿,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据报道,撤稿的主要原因是伪造同行评审,而其中涉及到的第三方机构也成为了众矢之的。调查发现,超过九成的作者承认曾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投稿,其中近八成选择了代改、代投、代评、代发的一条龙服务。这些第三方机构一旦涉及到不正当行为,就会对学术界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应该加强规范和监管,杜绝不正当的行为。
作为一名学者,我也曾经历过期刊论文的校稿修改。以下是我的经历和一些体会。
我的研究方向是生物医学工程,我参与了一项研究,探究了一种新型药物对癌细胞的治疗效果。我们将研究成果整理成论文,并投稿到了一家国际性的医学期刊上。几个月后,我们收到了该期刊的审稿意见。审稿人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要求我们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我们认真地阅读了审稿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我们修改了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解释等方面的问题,并加入了一些新的数据和图表。我们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对论文进行了反复修改,最终提交了修改后的版本。
几周后,我们收到了该期刊的再次审稿意见。审稿人认为我们的修改还不够充分,要求我们再次修改,并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又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对论文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并重新提交了修改后的版本。
经过两轮修改和审稿,我们的论文最终被该期刊接受发表了。虽然整个过程很漫长,但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首先,我们意识到了论文修改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才能使论文更加准确、清晰、严谨。其次,我们意识到了审稿人的重要性。审稿人不仅是对论文质量的检验者,也是对论文质量的提高者。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可以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投稿、代改、代评、代发。我们自己进行了所有的工作,并严格按照期刊的要求进行修改和提交。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研究成果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并最终被广泛认可和应用。
总之,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需要严格规范和监管。我们应该杜绝不正当的行为,才能保证学术界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严格要求自己的论文质量,并尊重审稿人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科学研究的真实性、严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