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守效能督查】_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应急值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应急值守效能督查】_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应急值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大 中 小】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近年来,全省安全监管系统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重视,值班脱岗、信息传送迟缓、漏报等问题屡有发生.为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14〕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值班值守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并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值班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级安全监管局有固定的值班室、配套的办公器材和设施(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输设备和卧具等).值班室要张贴上(下)级联系方式,值班规程、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联系电话、值班台帐等,以保障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需要.二是认真落实各级值班值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和节假日、重要时段、重大事故期间“双岗制”等制度,保证值班值守工作有人管、有人做.三是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业务培训,使各级值班值守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和基层请示、常态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坚决杜绝值班期间脱岗、从事娱乐活动或饮酒等行为.四是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单位主要领导、各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和应急值守人员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接电话或关闭手机,做到随叫随到.

二、强化信息处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事故信息共享和协同反应能力.同时要积极主动利用网络等媒体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报告.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报送重大事项及突发事故信息.一般事件(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逐级上报;重大事件或较大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监察局总值班室(以下简称:省两局总值班室);特别重大事件或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省两局总值班室,省两局总值班室接报汇总、经局领导同意后,3小时内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值班室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紧急情况下,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可采取先电话报告省两局总值班室,随后补报书面信息,各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也可直接向省两局总值班室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瞒报、谎报.同时,要密切关注和跟踪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大的重点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加强事故信息收集、研判和及时上报工作.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救援到位”的总体要求,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值守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一是在做好各级值班值守工作基础上,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应急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确保各种应急信息传送畅通.二是认真落实预警预报、接警处警环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四是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涉事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配齐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校验,保证正常使用,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发挥作用.应急救援队伍要经常保持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为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配齐必要的办公用具.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等情况,按照“有责必负,失责必究”原则,严肃值班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要对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运转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妥善高效.

两局总值班室值班电话:

白天:0971—6138615

夜间及工作日外:0971—6165129

两局总值班室传真:0971—6100653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5日

值班值守通知

各级安全监管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是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各级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和节假日、重要时段、重大事故期间双岗制等制度,保证值班值守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同时,要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业务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和基层请示、常态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二、加强电话值班和信息处置

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单位主要领导、各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和应急值班人员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同时,在信息处置方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利用网络等媒体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报告。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报送重大事项及突发事故信息。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瞒报、谎报。在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大的重点行业领域,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发生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各类危险源的监管,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防范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推进和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

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和民生安宁。

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安.高全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效能,为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安全监管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