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的助学金贷款政策,是为了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继续完成学业,国家发放资金补助的政策。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资助标准及申请条件吧。
资助对象与要求
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学年每生3000元。具体为: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2017年全校资助名额为4947人。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结合各学院学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将贫困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学生要求为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符合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除极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同时申请两种及两种以上奖学金或助学金。
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学年每生3000元。具体为: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结合各学院学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将贫困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助学金的申请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要求的学生都可以申请,但在申请助学金时学院会优先考虑平时勤奋学习,心态积极向上的贫困生。除极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同时申请两种及两种以上奖学金或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奖助学金的三项程序
01
材料准备
新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录取通知书里的知情同意书、青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直接填写表格,开学撕下上交即可,如不慎丢失可以自己打印,要求两个表格打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各一个表格)。
户口本复印件两份(个人页、户主页、索引页)。
附加材料(例如多子女非义务教育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这是评议的重要依据)。
助学金申请书(放在开学后完成,用青大信纸写)
开学后,学院将会下达通知,以班级为单位统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收齐以上需要交的材料(包括助学金申请书)。
注:上交材料经学院及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算入库(入库是指进入国家贫困生库,但不一定能拿到助学金)。入库名单会统一公示(具体地点另通知)。
02
贫困认定
八月底学院组织班级进行贫困生认定(针对老生进行贫困生库的复核与调整工作),已入贫困生库的同学想要获得下一期国家助学金需要再写一份申请书,想申请入库的同学需要上交材料(跟初次入库材料一致),同样的评议流程,结果公平公正公开。贫困生认定之后会进行助学金的评定,根据认定结果及学院得到的国助人数,最终确认可得助学金的同学,此结果上交学院审核后,最终结果会公示(具体位置到时会通知)。
能拿到助学金的名单出来之后,需要填写的文件有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均按要求填写)。最后助学金发放之前会进行一次信息核对,要求带着银行卡(具体地点再通知)。
只要申请过助学金的都会交齐知情同意书,调查表审批表,不管有没有入库,这三样材料已经存档,之后再申请只需上交手写的申请书即可。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校园集结号app进行。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登录地园集结号完成认证。
1.开学后在“校园-更多-贫困生认定"中提起认定申请,拍照上传《青岛大学家校豆承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能够证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 ,并完成“家庭经济调查”和“学生自评"问卷。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班级范围内进行线下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根据认定信息系统中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内容填写《青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辅导员根据线下评议结果在认定信息系统中完成“民主评议”项目问卷。
3.认定评议小组综合资格审核及民主评议结果,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认定信息系统评定分值,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名单,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各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注:贫困生认定之后会进行助学金的评定:根据认定结果及学院得到的国助人数,最终确认可得助学金的同学。此结果上交学院审核后,最终结果会公示(具体位置到时会通知)。
入选名单公示之后,入选同学需要填写两份文件: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均按要求填写)。
最后助学金发放之前会进行一次信息核对,要求带着银行卡(具体地点再通知)。
03
奖学金与助学金
老生进行贫困生认定之后,十月份,(根据上一学年的成绩)可以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写励志奖学金申请书,不能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写国家助学金申请书,班级评议小组再一次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申请励志奖学金的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之后的流程同前面的一样,确定名单,交给学院审核,张贴名单,按要求填写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和普通高校助学金申请表,核对信息即可。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继续完成学业而发放的资金补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分之一;
2. 优先考虑勤奋学习,心态积极向上的贫困生,具体评选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
3.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学习成绩和良好的品德素质,且在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平均每学年每生3000元,具体分档为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资助标准的划分,主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成绩、品德素质等因素进行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 第一档:资助金额为2000元,主要面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但学习成绩和品德素质较好的学生;
2. 第二档:资助金额为3000元,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和品德素质较好的学生;
3. 第三档:资助金额为4000元,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但学习成绩和品德素质较好的学生。
三、资助申请
学校会在每学年度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明与照片;
2. 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家庭财产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3. 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包括学校成绩单、奖励证书等;
4. 品德素质证明材料,包括学生干部、志愿者等证明。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资助管理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认真履行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扬勤奋、努力、团结、拼搏的精神,树立良好的师生形象。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得同时申请两种及两种以上奖学金或助学金。
学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后,应当认真履行义务,按照规定的资助标准使用资金,严格遵守资金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虚报消费项目。如发现学生违反资助管理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语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继续完成学业而发放的资金补助政策,旨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教育的机会,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学生应当认真履行义务,珍惜国家的资助,努力学习,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国家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