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主任试探性自杀身亡
纪委主任11刀自杀,也让网友惊呼堪称史上最惨烈的自杀,有网友甚至还模拟出了自杀动作,称“难度系数非常高”。2011年8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县纪委干部谢业新在办公室身亡,尸体上发现刀伤11处,右手腕1刀,右手腕肌腱、血管被割断,左手腕2刀,脖颈处有4处刀伤,脖子上一伤口长达17厘米,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 法医鉴定结论:致命伤系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经当地警方缜密调查,认定其为自杀。湖北公安说谢主任自杀,那十一刀是这么分配的,前十刀都是试探性的,最后一刀才是致命性的,就是左手刺胸一刀。
对于当地官方认定的“自杀说”,死者家属提出了强烈质疑。关于“自杀”的认定,他们无法接受,至少有五大疑点。
一、死者为何能将自己刺伤11刀,特别是脖颈一处插入气管的伤口和割喉的刀伤有冲突,因为这两刀都是致命的,一般不会同时出现。
二、现场,谢业新死亡时靠在椅子上,离办公桌几十厘米远。按常理,死者的喉管和气管都被割断,伤口应有大量血迹喷溅到办公桌上,但事实上办公桌上未见到大量血迹。
三、自杀所用的刀上包有卫生纸,死者如果要自杀,根本没这个必要。
四、死者死亡当天与多人通过话,并约好当日下午跟表哥吃饭,情绪稳定,并且已定好周日送女儿到武汉上学,借好车辆,没有自杀动机。
五、自杀的人在死之前一定会有所挣扎,死者如果是自杀,身上有这么多刀伤,临死前应该会有挣扎,但在发现谢业新时,其肢体和周边环境并无明显挣扎迹象。
针对家属的质疑,公安县警方于2011年8月29日深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回应,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平表示,认定结论是荆州市公安局、公安县公安局及公安县检察室三家通过尸检、尸表、毒物、物证等检验才得出的,排除中毒。现场情况符合自杀特征。
王建平介绍,经过法医检验,死者生前身着的白色衬衣表面未受到任何损伤,衬衣除最下方扣子外均被解开,胸部完全暴露,符合自杀推理;现场所发现的刀具与死者家中所不见的刀具从品牌和型号上均符合,刀柄包着的卫生纸与死者手上残留的卫生纸及办公桌上未用完的卫生纸材质相同;现场血迹及烟灰缸中烟头经检验系死者所留,现场并未发现有第二人留下的物证;现场无打斗痕迹。
死者为何能将自己刺伤11刀?王建平解释,经检验,谢业新身上多处刀伤中,致命伤为胸骨上窝处,其他伤均为试探性自杀伤,也就是说谢业新有能力在刺伤自己多刀后完成胸骨上窝处的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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