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经纪商可分为独立执业的介绍经纪商(IIB)和由期货公司担保的介绍经纪商(GIB)。前者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后者则与期货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介绍经纪商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
介绍经纪商这一提法源于美国。在我国,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就是介绍经纪商。证券公司将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客户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