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19〕66号),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根据检查情况,经各地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同意对793个涉及更名、撤销、职能调整的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对14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给予限期整改、对38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
2019年11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将调整后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地落实管理责任,督促保护单位提高履责意识,做好保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办非遗发〔2019〕150号附件 |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 |||||
序号 | 地区或部门 | 项目类别 | 项目编号批次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1 | 北京市 | 民间文学 | Ⅰ-32(2) | 八达岭长城传说 | 北京市延庆区文物管理所 |
2 | 北京市 | 民间文学 | Ⅰ-33(2) | 永定河传说 | 北京市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3 | 北京市 | 民间文学 | Ⅰ-34(2) | 杨家将传说(穆桂英传说) |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馆 |
展开表格
Copyright 2023 fuwu029.com赣ICP备202200891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