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婚制 又称“血缘婚”“族内婚”。是在一定社会关系范围内选择配偶的一种婚姻制度。
在母系公社中,每个部落都有统一的姓,其下又分为多个血缘氏族。内婚制要求成员必须在部落内氏族外选择配偶,即禁止与外部落人通婚,也禁止氏族内部近亲通婚。它是比群婚制更进步的婚姻制度。
进入父系阶级社会之后,内婚制指个人只能在自己所属的宗教迷信(中国多以祖宗的教导为信仰)集团或社会等级集团内部选择配偶,内婚制还与人种肤色有关。如某些印度教、犹太教、天主教和穆斯林只能在本宗教教徒之间通婚,古罗马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早期白人社会还禁止与黑人通婚等等。
在阶级社会里,内婚制有各种不同的内容。其通婚范围除与血缘有关之外,也和民族、宗教、等级、阶级等有关。有的民族不与外族通婚。信仰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印度教的,一般只在教徒内自相通婚。阿拉伯人堂亲可以结婚。印度的种姓等级制度,严格规定种姓内婚,允许两个上等种姓(婆罗门、刹帝利)从两个下等种姓(吠舍、首陀罗)娶妻,但禁止下等种姓从上等种姓娶妻的权利。在某些社会中,贵族、平民与奴隶各行内婚。古代罗马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古代埃及和秘鲁,王室不得与其他贵族结婚,只在近亲内寻求配偶,甚至兄弟与姊妹结为夫妻。古代日本的法律明文规定阶级内婚,因而皇室只在近亲内通婚。近代大洋洲波利尼西亚人社会有明显的等级划分,实行等级内部通婚,如塔希提人贵族女子若与平民通婚,就要被处死。新中国成立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统治等级,为了维护自身的所谓高贵血统的纯洁,严禁与不同民族、不同等级的人通婚。统治等级的女子如果与被统治等级的男子有性关系,双方都要被处死。
Copyright 2023 fuwu029.com赣ICP备202200891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