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建设项目,例如产品为全国服务,或者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技术的重要项目,以及对发展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有重大作用的项目,即使其全部投资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经国家指定,也可作为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以便于加强管理。投资限额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各个不同时期按照不同部门分别规定。从1961年起,取消投资限额的规定,根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将建设项目改按大型、中型和小型的标准进行划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