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第五机械工业部和第六机械工业部的决议》
(1963年9月28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2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机械工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
方 强,1963年9月任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
边 疆,1975年1月任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2]
柴树藩,1978年3月任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1]
[1] 从六机部改属到教育部 · 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学术网[引用日期2022-07-2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引用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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