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销售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液化石油气及相关石化产品;进口所需的减压馏份油、石脑油、凝析油等原材料;配套建设自备热电站、码头和罐区;仓储业务(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6月28日,被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2020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1]
[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0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_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引用日期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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