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目的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已成为当代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1984年,全美幼儿教育协会(NAEYC)在许多会员、幼儿家长和关心幼儿的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颁布了一个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机构的认证标准(1991年修订)。制定这个认证标准或评价标准的目的是:
(1)帮助幼教工作者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
(2)确认高质量的幼教机构。通过这种评价,还可以使家长认识到什么是高质量的幼教机构,促使人们更好地理解质量的含义,从而使整个幼教机构的质量得到提高。
标准
NAEYC认为,高质量的幼教机构应该是:能够满足所有参与幼教机构的幼儿及成人(包括家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身体、社会性、情感和认知的需要,促进他们在这些方面的发展,使幼儿成为一名健康、聪明和有贡献的社会成员。
《评价标准》分为十个方面的内容。每一方面都包括目的、理论依据以及具体的评价指标。
例如,工作人员与儿童的相互作用方面;
目的:工作人员与儿童的相互作用为儿童提供了一个理解自己与他人的机会。这种相互作用应该以温馨、尊重幼儿个性和个体、积极鼓励幼儿和对幼儿的积极反应为特征。工作人员应鼓励幼儿之间的交往,为幼儿提供发展社会技能和智力的机会。
理论依据:儿童发展的各个方面——社会性、情感、认知和身体是一个整体。儿童所有方面的最佳发展是在与成人积极地、激励地和个别交往中获得的。同时,幼儿也能通过同伴交往获得社会性和智力上的发展。
通过认证
NAEYC制定的《认证标准》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评价的政策及过程,第二部分是高质量幼教机构的评价标准及具体评价指标。为了实现《认证标准》所提出的两大目的,NAEYC制定和编制了评价的政策与程序
1、幼教机构取得评价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有10个0岁~5岁的孩子,或者5岁~8岁的幼儿在上学前或放学后参加全日或半日的集体活动;2.至少在评价的前一年开始进行活动;3.持有本州或相应地方机关颁发的执照,否则,必须持有该州幼儿保育中心同等标准的证明。2、幼教机构申请认证并得到自查所必需的材料
评价的第一步是幼教机构申请认证并得到自查所必需的材料。幼教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用这些材料开始对幼教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标准制定和实施计划,对幼儿园活动做必要的修改。在活动基本达到标准,他们自己也对此表示满意之后,就将自查结果以“书面活动报告”的形式提交NAEYC的工作人员。如果NAEYC的有关人员确认报告完整,并且幼教机构人员也认为本机构已做好了准备,就安排一次实地考察、验收,目的是证实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准确地反映了该机构的日常活动。3、专业委员会在华盛顿召开会议进行评价决定。
作出评价决定的专业委员会在收到经确认的活动报告后,在华盛顿召开会议进行评价决定,评价决定是根据NAEYC的《高质量的幼教机构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而作出的专业性判断。需要指出的是,《评价标准》中特别提到了评价有效期的问题——被评价的幼儿园必须保持评价所决定的资格。标准规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被评价的幼教机构要提交年度报告。如果幼教机构不提交年度报告,则被撤销资格。如果幼教机构搬迁或者所属变动,在六个月内,该机构必须重新申请评价,在资格有效期满以前,幼教机构必须再次进行评价,以保证高质量。所有这些关于评价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督促各幼教机构进行修正、改进,切实保证对幼儿实施高质量的教育。评审人员标准评审人员在评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能力与水平及评审的公正直接关系着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所以,评价标准中特别指出了评审人员应该是高水平的幼儿专业工作者。合格的评审员必须具备与儿童直接进行集体活动的工作经验、管理儿童集体活动的经验、幼儿教育和儿童发展或同等专业的大学学历(同等学历)、良好的个性(如客观性)、良好的交际能力、职业道德等等。评审员在评审过程和评审任务等方面应受过训练。“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的结构与内容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从教师与幼儿的互动、课程、物质环境、健康与安全、营养与膳食五个方面考察托幼机构活动室的情况,进而以此考察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该量表共包括65个项目,每个项目包括有具体的评价标准,各项标准后面附有在评价时必须考虑的一系列具体的指标,有时也提供了一些范例以帮助评价者明确所订标准。对各项目的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实施3分制,“1”代表“不符合所定标准”,“2”代表“部分符合所定标准”,“3”代表“完全符合所定标准”。现概述5大类65个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评价标准如下:(一)教师与幼儿的互动
1.教师经常与儿童交往,并表现出对儿童的关爱、兴趣和尊重。2.教师在儿童视线可及的地方,并且对儿童作出反应。3.教师以友好的、积极礼貌的方式与儿童谈话。4.教师与儿童个别交谈,并鼓励所有的儿童运用语言。5.教师平等地对待与尊重不同种族、宗教信仰、家庭背景和文化背景的儿童。6.教师为不同性别的儿童提供参与所有活动的平等机会。7.教师鼓励与儿童发展相适宜的独立性。教师培养与儿童年龄相适宜的自理技能,如捡起玩具、擦去泼洒 物、个人清洁(入厕、洗手)、取运材料及其它技能(家庭或社会的文化观或许会影响对儿童独立性的期望)。8.教师促进儿童责任感、自我调节及自控力的发展。9.教师没有运用会对儿童造成伤害、羞辱或恐吓的体罚或其它的惩戒方式。10.大多数时候活动室中整体的声音是愉快的。11.教师支持儿童情感的发展,帮助儿童处于舒适、轻松和愉快的状态,并鼓励儿童参与游戏和其它活动。12.教师认可并鼓励儿童的亲社会性行为,如合作、轮流,以讨论方式解决问题,关心他人。对儿童社会性行为的期望是发展适宜性的。教师支持儿童之间萌发的友谊,并给儿童提供和同伴及成人相互学习的机会。13.在一天当中,教师运用多种教学策略以促进儿童的学习和发展。(二)课程
14.所有年龄班儿童每天有户外游戏活动,并提供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的环境。15.日常安排表提供静态游戏和动态游戏活动时间的平衡。16.日常安排表提供大肌肉和小肌肉活动的平衡。17.在一天当中的大多数时间,儿童有权选择个别、小组或集体等不同的活动形式。不要求婴儿和学步儿参加集体活动。18.提供儿童发起的活动与教师发起的活动的平衡。限定集体活动及教师发起的活动的时间。19.材料和设备(包括书籍、玩具娃娃、玩具、表演道具、图片、照片、音乐)适宜于特定年龄的儿童,并照顾到不同种族、性别和年龄特点。20.给婴儿、学步儿、幼儿园、学前班或学龄儿童提供发展适宜性的材料和设备。21.有儿童可以控制的积极的媒体,如可以在教室中使用的、作为积极的学习材料的录音机、照相机、录像机和具发展适宜性的电脑软件。如果采用了类似的技术,托幼机构应为所有的儿童提供同等的机会。教师帮助儿童尽可能独立地使用这些媒体。22.消极媒体如电视、电影、录像带、录音带按发展适宜性计划被限制使用。23.培养具有积极的自我认同感和情感丰富的个人。24.发展社会性技能。25.鼓励儿童思考、推理、提问和试验。26.鼓励言语和读写能力的发展。27.加强身体及技能的发展。28.鼓励并示范正确的健康、安全和营养练习。29.鼓励儿童对艺术的创造性表现、表征和欣赏。30.尊重文化的差异。31.工作人员在一天中要为儿童提供材料和时间,以便他们选择自己的活动。32.教师要使各个活动环节之间顺畅自然地过渡。33.教师在改变事先计划好的活动或日常活动时,很灵活。34.工作人员把常规作为促进儿童学习能力、自理能力和社会能力发展的手段,并纳入课程计划之中。(三)物质环境
35.有够用的室内场地,儿童不会感到拥挤。36.有各年龄班儿童够用的户外游戏场地。37.场地安排有利于儿童进行个别的、小组的、集体的活动。38.给儿童提供户内户外使用的适宜于年龄的各种材料和设备。39.为儿童提供存放个人物品的个人空间。40.户内户外有儿童能独自游戏或工作,或与同伴一起游戏或工作的个人空间。41.环境中包括柔软的物件。42.有消音材料,如用来减少噪音的顶棚瓦片和地毯。43.可通年在户外进行的各种活动。44.用栅栏或自然障碍物把户外游戏场地与街道及其它危险隔开。(四)健康和安全
45.儿童一直处于成人的看管之下。46.为儿童穿上合适的衣服进行户内动态活动或户外活动。47.当儿童使用设备时,工作人员和儿童适度地保持区域的清洁。48.对厕所和浴室设备进行了消毒。49.在适宜的时候,工作人员用液体肥皂和流动水洗手。50.工作人员遵循正确的洗手程序。51.在换洗尿布和儿童入厕的地方,应有一个流动冷热水的池子。并贴有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正确的洗手程序。52.房屋建筑、游戏场地以及所有设备都保持安全、清洁,并处于良好的维修保养状态。53.婴儿和学步儿的玩具应够大,以防止儿童吞咽或窒息。54.当婴儿在床上时,床的两边处于被固定的状态。当年幼婴儿睡着时,应让他们保持仰睡状态。55.儿童易于够到盥洗水、饮用水以及洗手的设备。56.提供液体肥皂和一次性毛巾。57.儿童在入厕后、进餐前洗手。58.儿童所使用的地方应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并保持适度的温度。59.电源插座盖有防护盖。(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学龄儿童活动室。)60.地板覆盖物是防滑的无毒的材料。61.游戏场地中的设备下应使用防震材料(沙、木屑、碎石)。62.安全放置攀登架、秋千和大型设备。(如果放置情况不易被观察到,托幼机构提交证明材料。)63.所有化学物品和有潜在危险的物品如药物或清洗剂应存放在原有的、有标签的容器中,并锁在壁橱中,确保儿童够不着。(稀释的漂白水不用锁起来,但应确保儿童够不着。)64.在明显的地方张贴有紧急行动程序。(五)营养和膳食
65.儿童的进餐时间是一个愉快的社会性交往和学习的体验时间。“NAEYC评价量表”的分析评价“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作为美国NAEYC认证工作基本的评价工具之一,有其自身特色:(一)重视对教师行为的评价现有研究表明,教师行为影响着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是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中的关键要素。在“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中,突出了对教师行为的评价,把师幼互动的评价列在了评价标准的第一部分。“课程”、“物质环境”、“健康与安全”以及“营养与膳食”中的各项标准也体现了对教师行为的评价,尽管有的评价指标中没有明确指出,但其内容是指向教师行为的。例如,在“物质环境”中的具体指标中,强调教师对物质环境的安排与利用;在“营养与膳食”中,强调教师要通过进餐与儿童进行社会性交往,并鼓励儿童的学习;等等。这些都说明教师行为在该量表中的地位,它不仅占较大比重,而且贯穿于各方面的标准之中。这样,就形成一个以教师行为为核心的、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有机评价体系。“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为什么将对教师行为的评价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呢?NAEYC认为,任何好的托幼机构教育必须是一个由教师仔细设计、准备和控制的有高度组织与结构的教育环境。幼儿的全面发展是通过与成人积极的、主动的和个别的交锋往获得的,当然,尊重幼儿的积极主动性,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不教,让幼儿控制教室。IEA学前项目中国第二阶段的研究结果(1995)也表明,教师的适宜性行为,如教师倾听幼儿的频度、教师与幼儿情绪情感的交流、教师参与幼儿活动的频度等均与幼儿发展呈正相关。从根本上讲,教师在幼儿学习与体验知识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的行为直接影响幼儿的发展与教育的效果。因此,对教师行为评价应该是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的中心内容。(二)评价指标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中的许多指标都是极为具体的。例如,在“教师与幼儿的互动”中,提出教师要通过微笑、抚摸、拥抱等方式与幼儿交往,要经常与幼儿处于同一视线水平谈话;环境中的声音应是愉快的交谈声、自然的笑声和兴奋的叫声,而不是尖利的、令人压抑的噪声或强制性的安静。在“课程”中,提出教师可以通过“帮助有困难的儿童进入游戏情境或积极选择自选活动,给儿童提供分享、关爱、互助的机会,如给某个生病的儿童制作问候卡或照料小动物”等,发展儿童的社会性技能。这样,凭借具体、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评价者可以对托幼机构活动室方方面面的工作作出比较客观的观察与判断,避免了评价的主观随意性。(三)主要使用职责标准和效率标准
职责标准是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教育行为的规范,它直接影响幼儿的各方面发展,是影响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中非常强调教师的职责标准,例如,在“教师与幼儿的互动”中提出“教师抚慰受到伤害的、恐惧的或是通过的孩子”,“教师没有运用会对儿童造成伤害、羞辱或恐吓的体罚或其他的惩戒方式”;在“健康和安全”中提出“儿童一直处于成人的看管之下,工作人员用声音和视线看管儿童,儿童或许不在成人视线范围之内,但工作人员知道儿童在什么地方以及在做什么”等。效率标准是以投入与产出的比例为依据评价托幼机构教育业绩的标准,例如对场地、设备、器械的使用率、合理利用的情况以及保养状况等。在“物质环境”方面的项目中,“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不是罗列托幼机构该有多大的空间和场地,托幼机构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设备和材料,而注重考察各种物质设备和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例如,该量表提出“有够用的室内场地,儿童不会感到拥挤”,“有各年龄班儿童够用的户外游戏场地,如不同年龄班使用不同区域,或不同年龄班安排在不同的时间使用同一区域”等等。在我国相当多的托幼机构中,在办园条件上,往往不注重效率,只一个劲地追求办园条件的豪华,只着意于本园“有什么”,添置的东西往往大而无用、多而无当,实际使用情况极不理想,在人力物力上存在着巨大的浪费。托幼机构中存在着不讲效率的问题,我国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应吸取与借鉴他国经验,注重对效率标准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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